帐号   
密码
首页 协会简介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科技进步奖 技术交流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公示公告: 湖南省建筑防水网欢迎您!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近期工作
其他报道
其他报道 您当前位置所在:首页 > 新闻中心 > 其他报道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2016年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8/29 9:45:44   【字体: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的通知》和《2016年度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共抽查了42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419条、市场不规范行为70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停工通知书15份,拟记录12家相关责任主体及48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按照年初省厅制定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各项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与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部署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一是各地按照省厅制定的加强汛期雨季和夏季高温高峰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汛期、高温施工特点,有针对性的研究部署本地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制定、完善了汛期、高温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防范措施,组织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工作。二是大部分地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二)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按照省厅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有序地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初步统计,全省共统计上报约200个考评不合格项目,永州、郴州、衡阳、怀化、长沙等地区考评工作力度大,上报不合格项目数量排名靠前。

(三)积极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一是认真梳理本地区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永州市针对质量安全基础非常薄弱的突出问题,组织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质量大会,就如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永州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重点对如何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和强化企业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岳阳市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制定出台了《岳阳市建筑工程管理红、黄牌警示公布办法》,定期在网络、报纸上通报、公示差别化管理工程项目以及责任主体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实施重点监管。二是部分地区紧紧围绕“三化”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长沙市创新实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检测,通过随机抽取设备进行监督检测措施,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一律予以拆除并重新安装,逐步消除了一些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株洲市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从个别少数项目到多数项目覆盖、从本省外来企业向本地企业推进、从市区向县城延伸,推动本地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安全防灾防损,引入起重机械专业队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取得了较好效果。湘潭县强化对乡镇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督促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出台了《湘潭县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对乡镇建规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减少了质量安全监管盲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深入。一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特区”。如娄底、邵阳等地区的部分市政项目未纳入安全监管。常德安乡县大鲸港工业园在建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二是部分地区对非法违法项目监督执法不到位。如怀化市毕加索花园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已擅自施工至17层,施工图未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图审查意见出来时主体已施工至14层。娄底万宝新区富怡康苑项目,从2015年6月开始违法开工建设,执法队等相关部门虽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但工程未实际停工,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现已施工至12层,未采取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从督查情况看,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未严格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未按实际材质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未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等问题仍然是我省工程项目现场安全隐患中的顽疾。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从督查情况看,湘潭市、怀化等地区的县市区受检项目存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备案和登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常德、邵阳、永州等部分地区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较多。

(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从项目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个人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普遍存在。二是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问题突出,特别是外省企业到岗履职情况较差。三是施工企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不强,受检的部分项目现场无企业对项目的隐患排查记录。部分有检查记录的企业,不能及时督促项目消除隐患,整改不到位。四是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不落实,部分企业未实地对承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少数项目甚至由资料员填写。

(四)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一线监督人员监督工作不实,监督责任不强。主要表现在部分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记录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监督记录不能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对施工现场存在明显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也未提出相应处罚建议,底线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市州监督机构对一线监督人员的考核不到位。具体表现在考核资料无具体考核扣分点,只有考核得分,未开展比对项目考核,未按要求进行考核讲评,考核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未落实奖惩等。三是层级监督有待加强。部分地区未按照年初我厅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对县市区进行考核,未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市区、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四是部分地区考评主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执行标准不严格,考评工作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市区二季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无不合格的项目,与目前质量安全状况明显不符。五是项目信息录入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在建项目不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的问题。

(五)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质量标准化施工推进不平衡。长沙、株洲、岳阳、湘潭等市本级及其部分县市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力度较大,施工现场能发现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痕迹,但也存在部分市州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县市区基本未按省厅要求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如怀化的芷江县、张家界的桑植县、永州市的东安县、邵阳市城步自治县等县市区,施工现场未发现专项治理工作痕迹,项目质量隐患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各地针对督查指出的监管“盲区”、“特区”问题以及市政工程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和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将怀化市毕加索花园项目施工单位湖南省强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娄底万宝新区富怡康苑项目施工单位湖南大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全省下半年差别化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这两个企业在本地区承建的项目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记不良行为的要记不良行为,该上报处理建议的要上报处理建议,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二)全面开展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我厅制定下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落实并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落实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特别是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好施工现场预防高坠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并指导、督促本辖区内施工企业建立企业级临时用电标准化展示区,相关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内容。

(三)规范市场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工程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要督促企业强化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控,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挂靠”执(从)业资格证书,“无证”“假证”上岗等企业对人员管理失控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或处罚建议,要通过查处一批案子并公开曝光,达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一方面,各地要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努力提高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开发区的督查和指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差别化管理地区和项目要实施领导带队驻点督导,积极引导差别化管理地区改进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主体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自评,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协会简介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市场信息  |  行业标准  |  技术交流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2013 湖南省建筑防水协会 技术支持:智和网络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499号 直线电话:0731-84810620 传真:0731-84810620 湘ICP备20002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