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防水协〔2013〕3号
关于举报打击假冒伪劣建筑防水材料和
寻求行政救济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打击假冒伪劣防水建材产品,支持协会会员的正当愿望和诉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建筑防水协会章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协会成立了法律救援咨询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律救援咨询中心设在秘书处,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宗旨是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服务的内容和步骤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一、打击假冒伪劣防水建材产品
1.受理本会成员举报、投诉受到假冒伪劣防水建材产品的侵害案例;
2.举报者必须以实名制方式,举报、投诉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对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防水建材产品的地点、人物和规格尽可能详细;
3.中心受理举报后,在最短的时间和方式联系有关执法机关对举报的线索进行核实,并对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防水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打击;
4.举报有功者可依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到有关职能部门领取举报奖励。
二、法律救济和咨询
1.中心受理法律救济和咨询仅仅是指行政救济和行政法学咨询,通俗些说,就是协会会员单位(不包括个人)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的案例,比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检验检测),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赔偿以及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等,但不包括其它刑事案件、合同、民事纠纷等等;
2.凡是本会会员都可以免费享受针对上述行政行为所产生的行政救济活动,如受本会会员委托直接参加行政听证、行政申诉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协调以及主张会员的合法合理诉求;
三、联系方式
法律救援咨询中心设:省建筑防水协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99号11楼;邮编:410007;
联系电话:0731-84810620;联系人:罗超。
湖南省建筑防水协会
2013年10月28日